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由于分行申报人数较多,无法统一进行申报,请纳税人选择窗口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建议大家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开通网上申报为长期有效,方便日后查询或申报。由于申报人员相对较多,如选择柜台申报请尽早前往地税办税大厅申报,由于税务局将于3月初落实自行申报情况,请大家自觉于3月10日前申报完毕。
一、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办理自行申报的方法 (1)201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市任一地税办税服务窗口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委托代理的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委托书》,到地税办税服务窗口办理。 (2)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
二、.采用网上自行申报的方法 (1)网上申报开通方法 自2016年01月01日始开放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有关功能,包括授权、申报、查询等。纳税人持身份证原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委托书》、《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到主管税务分局或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网上自行申报功能开通手续。 (2)网上申报的查询 一是申报表报送查询。纳税人在网上可依据申报表类型和所属期查询已经提交的申报表,并可查看具体内容,同时也可将具体内容转存本地或进行打印。 二是个税明细申报记录查询。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人所有明细收入及纳税申报记录。
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计财部吴晓燕,联系电话:2383105
感谢理解与配合!
注:1.以下附有纳税申报表填报模板,“工资、薪金所得”栏请根据数据来源填列。
2.数据来源:(1)根据计财部发送至各部门负责人邮箱的数据填报;
(2)已开通网上申报员工可在网上查询相关数据;
(3)根据地税部门缴税明细信件申报或至地税柜台查询申报。
计划财务部
2016年01月22日